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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剂科临床药师下临床宣传国家基本药物
日期:2016-05-18 点击数: 编辑: 来源: 药剂科 任萌

为继续巩固和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,促进我院药品合理使用的管理,5月9日—12日,我科刘道恒主任和吕海珍副主任组织临床药学室四位临床药师,分三组参加我院九个临床科室的晨会,针对医院最新印发的《关于下发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陕结院发[2016]39号)做深入宣传,期间还针对4月22日省卫生监督所检查中所发现的几点问题做以反馈。

按照省卫计委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,三级专科医院国家基本药物(以下简称基药)销售额占比应不低于20%。我科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共520种)和陕西省增补药物目录(共191种),将医院现有药物中的基药整理列出,供临床参考,以便适时调整用药结构,达到国家要求。临床药师利用临床科室晨会中不超过10分钟的时间为医护人员宣传基药制度,包括何为基药、国家基药占比要求、未达标的处罚办法以及举例说明了几种常用药物中属于基药的药物。同时,我科还准备了2016年第一季度(1~3月)全院及各临床科室的基药占比数据,分发给科主任,以备各科及时了解本科室的用药情况。

利用这次宣传机会,我们还对省卫生监督所在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向医生们一一反馈:1. 医师的签字必须清晰可辨,且与留样一致;2. 处方必须有医师的签字才可以发药;3. 精麻处方必须由具有精麻处方权的医师开具,处方上也不可以出现无资质医师的签字。

通过这次宣传,进一步加深了我科与临床各科室之间的联系,也再次向临床介绍了临床药师在患者治疗中的作用,与医生共同促进医院用药的合理化。临床科室也表示,希望临床药师能多多走进临床,宣传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用药的专业知识,为医生的诊疗提供更多的帮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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