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关于评选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“白求恩奖章”获得者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12〕165号)文件精神,省卫生厅经过逐级推荐、审核、集体研究等程序,最终将我院确定为全省先进集体单位之一,并推荐上报卫生部。2013年1月7日上午,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,我院被授予“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我院院长刘锦程上台领奖,卫生部陈笠部长为我院颁奖。 本次评选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组织,旨在表彰先进,弘扬正气,激励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。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要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扎实工作,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,忠诚履行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使命,为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再立新功。